6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从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做实“五篇大文章”、扩大制度型开放、提高监管水平、完善政策配套等方面部署了27条具体举措,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当日早些时候,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2025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就已透露,论坛期间,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包括鼓励上海在科技金融、跨境金融等领域开展创新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性银行在沪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探索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非货币信托财产登记上海模式,提升上海国际再保险、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等。
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27条”
从内容上来看,《方案》首先明确要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做优做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力度,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优化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引导在沪金融机构强化协同合作。
同时,做实“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质效。鼓励在沪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
在扩大制度型开放方面,《方案》提出,要持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大力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和航运保险发展,研究探索离岸金融创新,推动机构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
在监管层面,推动在沪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稳健经营。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支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对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实施尽职免责机制。强化央地协同共筑安全网,推动建立完善上海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此外,还要完善政策配套,提高金融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大力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建设好上海金融消保中心,进一步完善上海金融营商环境。提高金融监管科技水平,支持条件具备时在上海设立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分中心。支持上海打造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支持上海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金融人才。
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表示,将主要从四个方面更好发挥上海金融改革试验田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在限定业务、限定额度、限定机构、设定风险熔断点的前提下,通过监管互动机制等方式,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
二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金融制度型开放,探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以国际良好实践为基础的跨境银团贷款等非居民贷款业务。
三是深化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建设,支持上海在依法合规、有效控制实质风险前提下积极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
四是支持上海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鼓励在沪金融机构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
责编:战术恒
排版:王璐璐校对:刘榕枝